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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控股股东、董事及管理层拟增持股份

2020-12-17 00:00:00

本公告乃由盛业资本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获1)TungChiFung先生(「Tung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两名执行董事之一及控股股东(具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2)陈仁泽先生(「陈先生」)(为本公司两名执行董事之一);3)本公司若干高级管理层(1)至3)统称「管理层」)告知,管理层拟于本公告日期起计六个月(「建议增持期间」)内在公开市场上收购(「建议增持事项」)本公司的股份(「股份」)。根据管理层所提供的资料,建议增持事项的总金额预期不超过80,000,000港元。

此外,据管理层表示,管理层拟持有股份作中长期投资用途,且目前无意于建议增持期间届满后六个月内出售于建议增持事项中收购的股份。

董事会认为,建议增持事项充分显示管理层对本公司的前景及增长潜力充满信心。在中国内地刺激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的利好政策背景下,本公司凭藉其专有的数据驱动金融科技系统及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有望伴随强劲基本面迎来下一阶段增长。于本公告日期,Tung先生于合共555,000,000股股份及3,000,000份购股权中拥有实益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59.58%;陈先生于3,400,000份购股权中拥有实益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0.36%。

基于本公司可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建议增持事项将不会导致须根据收购合併守则第26条作出强制要约的责任,且本公司将能够维持已发行股份于建议增持事项后有足够公众持股量。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于本公告日期,概无管理层已进行任何建议增持事项,而此将由各管理层分别绝对酌情决定,并视乎市况及股份的现行市价而可能会或不会进行。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