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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订立补充保理协议

2020-09-02 00:00:00

补充保理协议

于2020年9月2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盛业商业保理与客户订立补充保理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修订过往保理协议的若干条款,包括最高信贷限额、利率及服务费率。

盛业商业保理与客户于2020年5月1日就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订立过往保理协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5月3日的公告。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有关订立补充保理协议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订立补充保理协议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故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