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及采纳新订组织章程细则

2022-12-21 00:00:00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及

采纳新订组织章程细则

本公告由光正教育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细则(「细则」)及采纳本公司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细则(「新细则」),以(i)更新细则,使其符合上市规则的经修订规定及开曼群岛适用法律;及(ii)纳入若干轻微修订(「建议修订」)。

建议修订及建议采纳新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在将于2023年2月6日召开及举行的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告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及建议采纳新细则详情连同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的通函,将于2022年12月30日或前后寄发予本公司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前,细则将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