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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本公司新组织章程细则

2022-06-30 00:00:00

本公告由智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刊发。

根据联交所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发佈的《有关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的咨询总结》,上市规则已作出修订,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其规定(其中包括)上市发行人须采纳同一套14项「核心标准」以保障发行人之股东。

因此,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及重述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其中包括(i)使组织章程细则符合上市规则的修订及开曼群岛的适用法律;及(ii)对组织章程细则作出若干细微的内务修订,以明确现行做法,并作出符合组织章程细则修订之相应修订(统称为「修订」)。

于本公司即将召开的股东週年大会(「二零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上,将向本公司股东(「股东」)提呈一份特别决议案,以考虑并酌情批准修订。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详情的通函,将连同二零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适时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