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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安在线持续关连交易 - 向腾讯科技提供经重续雇员保险/有关平安持续关连交易公告的澄清

2018-05-28 20:37:00

与腾讯科技订立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

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与腾讯科技订立雇员保险协议(「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向腾讯科技的雇员提供综合保险服务。本协议乃与腾讯科技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之雇员保险协议(「旧雇员保险协议」)之重续。

上市规则的涵义

於本公告日期,腾讯科技为主要股东腾讯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4)条,腾讯科技被视为腾讯的联系人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腾讯科技进行的任何交易均被视为关连交易。

由於有关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全部均低於5%,订立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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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平安持续关连交易公告的澄清

兹提述平安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本节的界定词汇与平安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截至本公告日期,经考虑截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止首四个月的市场表现及根据该安排应支付予平安资产管理的可能费用後,董事会认为,该安排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现有年度上限人民币20.57百万元及人民币21.80百万元属充足及毋须予以修订。本公司将继续监察有关该安排下持续关连交易的数据。

兹提述招股章程「与关连人士的关系-B.持续关连交易概要-与腾讯的联系人的交易-我们向腾讯的联系人提供保险产品」一节。

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与腾讯科技订立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向腾讯科技的雇员提供综合保险服务,详情载於下文。

I. 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

日期: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订约方:

(i) 本公司;及

(ii) 腾讯科技。

存续期:

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一年。

付款条款

保费款项包括一次性初步保费款项。於保单年度结束後,保费将获调整并相应结清。

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的标的事项:

根据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腾讯科技将为腾讯科技的雇员及彼等的直系亲属(统称「承保人士」)购买及本公司将提供公司保险保单。

本公司将收取的保费将根据承保人士数目及所提供相应保险产品的保费费率厘定。本公司收取的保费与独立第三方就同类保险产品所支付的保费或现行市价相当。对於保费定价,本公司考虑产品本身的风险组合、产品费用率及市场竞争价格。该等保单项下的总保费亦基於保障期限及该期间所覆盖雇员人数,并按照承保公司雇员的在职期限进行调整。有关费用乃经该部门的业务管理委员会仔细审查及核实後厘定。委员会成员进行市场分析及多项其他程序,以厘定产品的各个方面,包括定价。该等价格必须符合本公司制订的条款及条例并须经其他相关部门(如精算部门及营运管理中心)批准。该等产品保费率已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已向其备案。

II. 年度上限

过往数字

过往数字已根据腾讯联系人向本公司支付之保费总额计算。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与腾讯联系人订有两份现有雇员保险协议,即(i)与腾讯科技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的协议旧雇员保险协议;及(ii)与腾讯另一联系人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的协议雇员保险协议(「二零一七年八月雇员保险协议」)。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腾讯联系人向本公司支付的总保费分别为约人民币 3.77百万元、人民币6.93百万元及人民币6.62百万元。

年度上限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预期根据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应付本公司的保费分别为约人民币 2.91百万元及人民币2.91百万元。就计算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而言,本公司将合并(i)直至本公告日期根据旧雇员保险协议及二零一七年八月雇员保险协议向本公司支付之总保费;(ii)腾讯联系人於二零一七年八月雇员保险协议余下期限内应付本公司之预期保费;及(iii)腾讯科技於旧雇员保险协议余下期限内应付本公司之预期保费;及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应付本公司之预期保费。因此,预期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总额为人民币7.08百万元。

就计算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而言,本公司将计及直至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腾讯科技根据经重续保险协议应付本公司之保费。因此,预期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总额为人民币2.91百万元。

III. 与腾讯科技订立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为中国获发互联网保险牌照的仅有四家公司之一,并於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向多家客户提供多种保险产品。这包括为雇员购买保险计划的公司客户。本公司可受益於向腾讯及其联系人等拥有大量雇员的大型公司提供保险产品。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乃於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有关订约方的资料

本公司为中国的互联网保险科技公司,主要从事提供五大生态系统场景下的保险产品及解决方案,即生活消费、消费金融、健康、汽车及航旅生态系统。

腾讯科技为一家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并为腾讯的全资附属公司。其主要业务活动为於中国开发软件及提供资讯科技服务。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腾讯透过腾讯计算机系统控制本公司10.21%投票权的行使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1)条,其被视为「关连人士」及主要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4)条,腾讯科技被视为腾讯的联系人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腾讯科技进行的任何交易均被视为关连交易。

由於有关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全部均低於5%,订立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概无董事於其项下拟进行事宜中拥有任何重大利益,且概无任何董事须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有关平安持续关连交易公告的澄清

兹提述平安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本节的界定词汇与平安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截至本公告日期,经考虑截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止首四个月的市场表现及根据该安排应支付予平安资产管理的可能费用後,董事会认为,该安排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现有年度上限人民币 20.569百万元及人民币21.804百万元属充足及毋须予以修订。本公司将继续监察有关该安排下持续关连交易的数据。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规定者外,下列词汇应具有下文所载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众安在綫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并以「ZA OnlineFintech P & C」在香港经营业务,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6060)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关连交易」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保险科技」 指 旨在从传统的保险行业模式中实现节约高效的技术创新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及补充

「平安持续关连交易公告」 指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的公告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就其全球发售而刊发的招股章程

「经重续雇员保险协议」 指 本公司与腾讯科技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订立的雇员保险协议,其乃本公司与腾讯科技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之雇员保险协议之重续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腾讯」 指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并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腾讯计算机系统」 指 深 圳 市 腾 讯 计 算 机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我们其中一名主要股东及腾讯的附属公司

「腾讯科技」 指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一家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为腾讯的全资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 指 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