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根据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十个月的盈利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十个月由盈转亏。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