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合同
于2020年10月16日,本公司与保利数码订立该合同,据此,保利数码将向本集团提供智慧停车系统设备及安装施工服务。
上市规则项下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保利发展控股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中合计拥有72.289%权益,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而保利数码为保利发展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该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按上市规则计算该合同金额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本公司仅须遵守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而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