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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司《章程》变更生效

2020-03-25 00:00:00

兹提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之公告,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之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函(「 该通函」)及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之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对《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作出修订。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中所采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股东已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之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该通函所载之《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修订建议。如该通函所披露,建议修订《章程》及附件仍须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告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公佈,经本公司近日与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确认,根据于2020年3月1日生效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据此,上述临时股东大会所批准之《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修订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完成《章程》备案相关工作。

修订后的《章程》将与本公告同日在本公司网站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