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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主购买协议

2020-04-24 00:00:00

于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与大成良友(上海)订立主购买协议,据此,大成良友(上海)同意根据主购买协议向本集团成员供应并促使大成良友其他相关成员向本集团成员供应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麵粉及麦麸),为期三年。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大成长城企业的全资附属公司GWIH持有大成良友(上海)的43%权益。因此,大成良友(上海)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主购买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本公司按上市规则界定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参照主购买协议之年度上限计算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不包括利润比率)超过0.1%但少于5%,故据此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获豁免遵守规则第14A.76(2)(a)条之股东批准规定,惟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