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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国际核数师辞任

2022-01-17 00:00:00

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于2010年12月刊发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总结》,自2010年12月15日起,于内地注册成立并在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获准采用内地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获准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在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

基于前述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已实现A+H股上市,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17日通过决议,自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开始,本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不会因统一采用及披露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而有重大影响。

国际核数师辞任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6月8日、2021年10月28日和2021年12月8日的公告。

基于本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现辞任本公司国际核数师,自2022年1月17日起生效。

毕马威已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与毕马威并无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宜,并未知悉任何有关国际核数师辞任之情况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