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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合规顾问

2019-06-04 00:00:00

创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及第一上海融资有限公司(「第一上海」)因第一上海的负责人员变动,已相互同意终止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之合规顾问协议,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于本公告日期,概无任何有关更换合规顾问的其他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中泰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中泰国际」)已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A.27条获委任为本公司合规顾问,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任期根据上市规则第3A.19条直至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46条有关其首次上市日期后首个完整财政年度(即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本公司财务业绩当日,或直至本公司与中泰国际订立的合规顾问协议根据其条款被终止为止(以较早者为准)。

中泰国际为一间可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