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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之披露

2019-06-24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内容有关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美的建业(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本公司(作为上市担保人)及其五间于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作为原担保人)、若干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中银香港(作为授权牵头安排人、账簿管理人及代理商)及若干银行(作为牵头安排人)于2019年6月21日就初步总金额达25亿港元的贷款,并设绿鞋机制允许包括上述初步贷款金额在内的总金额增加至不超过30亿港元或其等值美元,订立融资协议。融资协议对控股股东施加(其中包括)特定履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