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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息政策

2019-01-16 00:00:00

本公告乃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巿规则(「上巿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董事会欣然宣佈,已批准及采纳股息政策(「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据政策,在决定是否建议派发股息及釐定股息金额时,董事会须考虑下列因素,其中包括:

(a)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实际及预期财务表现;

(b)本公司及本集团各成员公司的保留盈利及可分配储备;

(c)本集团的债务与权益比率、股权回报率及相关财务契约水平;

(d)本集团的贷方或其他第三方可能对派付股息实施的任何限制;

(e)本集团预期营运资本规定、资本开支规定及日后扩展计划以及任何法定基金储备规定;

(f)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

(g)整体经济状况、本集团业务的商业週期,以及对本公司业务或财务表现及定位可能有影响的其他内在或外在因素;及

(h)董事会认为合适及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

本公司宣派及派付股息亦须遵守开曼群岛公司法项下任何限制、任何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以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

任何根据政策宣派及派付的未来股息,须经董事会釐定符合本集团及本公司股东整体最佳利益后,方可进行。

董事会将不时检讨政策,并可在其认为合适及必要时随时全权酌情更新、修订及╱或更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