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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环境自愿性公告 - 项目合作

2018-07-04 16:31:00

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近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创」)与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新乡市延津县危废综合处置项目入园协议》(「入园协议」)。

根据入园协议,北京首创将与河南省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延津公司」)签订合资协议,以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北京首创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股70%;延津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股30%。

项目公司将负责新乡市延津县危废综合处置项目(「该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该项目占地暂定为约150亩,设计规模为年处理7万吨,包括3万吨焚烧和4万吨填埋,总投资暂定为人民币3亿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成立项目公司的适用百分比率不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成立项目公司之事项并不构成本公司的须予公布交易。

股东及/或投资者请留意,本公告之刊登乃本着让公众人士得悉本公司最新发展而作出的自愿性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