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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之委任

2020-01-21 00:00:00

2019年12月31日,本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江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本行董事会已召开会议选举王江先生为本行副董事长,并聘任王江先生为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行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王江先生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覆。

自2020年1月14日起,王江先生就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王江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至2022年召开的本行股东周年大会之日止。本行董事会对王江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王江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江先生出生于1963年,自2019年12月起任本行行长。 2019年加入本行。 2017年7月至2019年11月担任江苏省副省长。 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担任交通银行副行长。此前曾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多年,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湖北省分行行长、上海市分行行长等职务。 1984年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 199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研究员职称。

本行执行董事不在本行领取董事酬金,也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酬金,而是依据其在本行的具体管理职位取得相应报酬。本行执行董事的薪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确定,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每年的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王江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係,也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于本公告发佈日期,王江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王江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