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本行2018年股东周年大会选举廖长江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廖长江先生任职资格的批覆。
自2019年9月4日起,廖长江先生就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廖长江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至2022年召开的本行股东周年大会之日止。本行董事会对廖长江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梁卓恩先生自2013年9月11日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因任期届满,自2019年9月4日起,梁卓恩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梁卓恩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本行董事会对梁卓恩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廖长江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在本行领取薪酬。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每年的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度报告和有关公告。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廖长江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係,也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亦未于本行领取过任何薪酬。 于本公告发佈日期,廖长江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廖长江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