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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期境内优先股赎回及摘牌完成的公告

2021-03-16 00:00:00

本行于2015年3月13日在境内市场非公开发行了2.8亿股第二期境内优先股(「第二期境内优先股」或「本次优先股」),2015年3月31日起本行第二期境内优先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优先股代码为360010,简称「中行优2」。

本行于2021年3月9日发佈了《关于第二期境内优先股全部赎回及摘牌的公告》。本行已于2021年3月15日向2021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第二期优先股股东足额支付本次优先股票面金额及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2日持有期间的股息,共计人民币295.4亿元,赎回本行全部已发行的2.8亿股第二期境内优先股。

本行今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通知,第二期境内优先股已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终止对本行第二期境内优先股提供转让服务。本行第二期境内优先股的赎回及摘牌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