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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须予披露的交易 - 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2-07-28 00:00:00

概要

第四份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

于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签订第四份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根据第四份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本公司同意以本公司自有资金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人民币7亿元。

香港上市规则之涵义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四份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之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一项或以上超过5%,但均低于25%,因此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项下之通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