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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联席公司秘书之进展公告

2019-11-04 00:00:00

兹提述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0月29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变更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如先前披露,邱巍女士(「邱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邱女士自2019年10月29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并自本公司取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授予豁免严格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函件之日起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职务。

根据上市规则第8.17条,上市发行人必须委任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之公司秘书。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上市发行人必须委任联交所根据其学历或专业资格或相关经验认为有能力履行上市发行人公司秘书职能之个别人士为公司秘书。邱女士尚未拥有上市规则第3.28条要求的资格或有关经验,但彼于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及经验丰富,并熟悉本公司的业务、财务及营运。因此,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而已于2019年11月4日获得联交所豁免(「该豁免」),自邱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之日期起计三年期间内(「豁免期」)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规定,条件如下:

1.在豁免期内,邱女士将获另一名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吴咏珊女士(「吴女士」)(彼为本公司另一现任联席公司秘书并可完全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附注1所载之规定)以协助履行其联席公司秘书职能。于吴女士不再协助邱女士时,该豁免将被即时撤回。倘本公司的情况有所变化,联交所可能撤回或更改豁免;

2.本公司将在豁免期结束前知会联交所再次检讨状况,并预期经由吴女士的协助下邱女士届时将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的要求,而无须进一步豁免;及

3.本公司会通过公告方式公布该豁免详情(包括其原因及条件)。

邱女士接替胡少峰先生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自2019年11月4日起生效。邱女士的简历详情,请参阅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