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资公司
董事会宣佈,于2022年7月20日,本公司与通号集团就设立合资公司订立合资协议。据此,本公司与通号集团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2,000百万元,合资设立从事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其中本公司将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900百万元,持有合资公司95%的股权,通号集团将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百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的股权。
合资公司成立之后将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通号集团持有本公司62.69%的已发行股本,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通号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通号集团于合资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所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