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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2019-04-24 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招商银行」)董事会(「董事会」)宣佈,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委任刘建军先生(「刘先生」)为招商银行公司秘书和授权代表,任期自2019年4月24日起生效,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刘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建军先生,53岁,本公司副行长。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0年9月起历任本公司济南分行副行长、总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总行零售银行部常务副总裁、总行业务总监,2013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行长。兼任本公司信用卡中心理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VISA亚太区高级顾问委员会委员。

关于刘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提出申请,并于2019年4月18日收到联交所发出的有条件豁免本公司严格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8条的函件,豁免期由刘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秘书之日(即2019年4月24日)开始并将于2022年4月23日止(「豁免期」),条件为沈施加美女士(「沈女士」)(本公司现任联席公司秘书)将于豁免期协助刘先生。倘沈女士不再向刘先生提供有关公司秘书职责方面的协助,该项豁免将即时撤销。本公司将于豁免期届满时通知联交所,以便重新评估情况。联交所预期豁免期结束后,本公司将能够说明刘先生在获得沈女士的协助后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的要求,因此将毋须进一步豁免。

王良先生因行内分工变动原因辞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和授权代表职务,其辞任自2019年4月24日起生效。

王良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项需提呈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