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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辞任及授权代表变更

2019-04-08 00:00:00

执行董事辞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招商银行」)董事会(「董事会」)收到李浩先生的辞任函。李浩先生因年龄原因,现向董事会提请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一併辞去董事会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及授权代表职务。李浩先生的辞任自2019年4月8日起生效。同时,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李浩先生不再担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李浩先生因年龄原因,自2019年4月8日起不再担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职务。

李浩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李浩先生的议案》,根据李建红董事长提议,对李浩先生进行表彰。

李浩先生1997年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总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常务副行长,并长期兼任财务负责人,自2007年6月起担任执行董事。22年来,李浩先生以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忘我的敬业精神,为招商银行的稳健发展、成功转型和董事会的高效运作、科学决策作出了卓越贡献。

李浩先生在招商银行曾先后分管公司、零售、风险、计财、运营、信息技术、办公室等工作。在分管相关工作期间,李浩先生始终秉承「因势而变」的经营理念和「因您而变」的服务理念,创下国内商业银行多项第一:第一个高端零售业务品牌「金葵花理财」、第一个系统化对公业务品牌「点金理财」;率先实施新巴塞尔协议,率先推行资产负债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率先引入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管理会计、EVA考核、组合管理、精益运营等先进管理工具,始终强调基于数据的科学分析和精细化管理;前瞻性洞察科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大力倡导「科技兴行」,积极推动IT工程管理建设,上线多个具有战略意义的企业级应用项目,树立了招商银行「科技领先」的良好市场形象。

在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期间,李浩先生始终坚持「质量、效益、规模」动态均衡发展理念,坚定推动全行积极抢抓战略机遇,紧密围绕「轻型银行」战略方向和「一体两翼」战略定位,不断深化战略转型,不懈探索商业模式变革,全力推进招商银行持续提升资本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国际化和综合化经营水平,为董事会立足长远科学决策,引领招商银行打造「创新驱动、零售领先、特色鲜明的中国最佳商业银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李浩先生在加强招商银行管理层与董事会沟通、提升投资者关係管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效率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鑑于李浩先生为招商银行的持续发展、战略转型、管理提升、风险管控、科技创新、品牌建设、核心竞争力打造和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等方面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董事会对李浩先生在招商银行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授权代表变更

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王良先生已获委任接替李浩先生担任本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授权代表,任期自2019年4月8日起生效,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