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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丰国际买卖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8-06-01 18:43:00

兹提述中国宝丰(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开发本集团光伏发电之额外输出容量30兆瓦特之太阳能模块及连接器之买卖协议。除文义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买卖协议之补充协议

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宝丰光伏(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就买卖太阳能模块及连接器与隆基乐业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据此,下列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将予购买的太阳能模块及连接器数量

根据补充协议,将予购买的太阳能模块数量将由97,415件减少至83,631件,而将予购买的连接器数量将由6,050套减少至5,550套。

代价

由於将予购买的太阳能模块及连接器数量减少,补充协议项下的整体代价总额将减少至人民币82,000,000元(约100,367,197港元),而买卖协议项下的原代价为人民币95,699,463.50元(约117,135,207港元)。

於补充协议日期,宝丰光伏已向隆基乐业悉数支付代价人民币82,000,000元,及83,631件太阳能模块及5,550套连接器已交付予宝丰光伏。

除上述修订及其他附带变动外,买卖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仍维持不变及於所有方面具十足效力及作用。

鉴於根据补充协议将予购买的太阳能模块及连接器数量减少,本集团将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余下的太阳能模块及连接器以继续发展自身的光伏发电基础设施。董事会认为,订立补充协议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营运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附注: 於本公告内,人民币与港元之间按1.00港元兑人民币0.817元之汇率换算。有关汇率(如适用)仅作说明用途,并不表示任何人民币或港元金额已经或可能已按此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