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各自为一名「董事」)谨此宣佈,陈帅先生(「陈先生」)由于决定投放更多时间于其他商业事务,已辞任董事会主席(「主席」)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惟仍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辞任」)。
陈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任何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陈先生于任职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期间对董事会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诚挚讚赏及感谢。
本公司将安排选举新任主席,以填补因辞任而留下之空缺。
于陈先生辞任后,董事会欣然宣佈,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伍颖聪先生(「伍先生」)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伍先生出任提名委员会主席的新职位。
董事会谨此宣佈李志荣先生(「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分别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委任」)。
李先生,41岁,持有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一级荣誉)。彼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彼亦为特许财务分析师。李先生曾任职多间大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及企业谘询服务方面饶富经验。李先生现为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55)及康达国际环保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136)的公司秘书,其股份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自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彼亦为嘉年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李先生已就彼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初始任期为两年;其任期于该初始任期届满时自动重续一年,其后于每次一年重续任期届满时自动重续一年。李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之条文轮值退任、罢免、辞任或终止任期且其任期将持续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李先生有权享有董事袍金每年120,000港元(如其服务合约所订明),乃由董事会(基于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决定)参考其于本集团内承担的职责及责任以及该类同职务的市场水平后釐定。该薪酬须由薪酬委员会不时检讨。
于本公告日期,李先生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李先生未曾担任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任何其他职位且彼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係。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李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在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概无有关李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段所载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李先生加入董事会。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若干违反上市规则之事宜。
于委任后,本公司现时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第3.10A条、第3.21条、第3.25条及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