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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延迟寄发二零二零年年报;(2)延迟股东周年大会;及(3)授出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3.46(2)(a)条及第13.46(2)(b)条之豁免

2020-09-08 00:00:00

兹提述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1)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二)举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藉以(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二零二零年经审核年度业绩」),(2)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将举行董事会会议藉以(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年度业绩(「二零二零年未经审核年度业绩」),(3)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二零二零年未经审核年度业绩,(4)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之公告,内容有关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零年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及本公司二零二零年年报(「二零二零年年报」)寄发及(5)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就寄发二零二零年年报授出严格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6(2)(a)条之豁免(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迟寄发二零二零年年报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由于主要针对疫情所实施的出行限制和其他防控应变措施而对收集询证函和完成正常审核程序造成的持续困难,本公司已与核数师达成共识,通过执行补充审核程序对本集团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进行独立评估(「评估」)。

本公司一直与核数师及独立评估师就审核及评估程序不断持续讨论。本公司计划在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或之前完成评估程序而核数师目前预计在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或之前完成审核程序。因此,目前估计本公司将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刊发二零二零年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及寄发二零二零年年报。

董事会确认延迟寄发二零二零年年报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13.49(1)条及第13.49(2)条之规定。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进一步延期寄发二零二零年年报。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联交所已向本公司授出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3.46(2)(a)条规定之豁免,此乃基于本公司将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二零二零年年报。该豁免仅适用于本个案,如果本公司情况发生变化,联交所可能更改豁免条款。

延迟股东周年大会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由于预期寄发二零二零年年报将进一步延迟,预计举行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的日期将推迟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或之前的日期。

董事会确认延迟股东周年大会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13.46(2)(b)条之规定。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延迟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联交所已向本公司授出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3.46(2)(b)条规定之豁免,惟本公司须遵守其公司章程细则及开曼群岛公司法。该豁免仅适用于本个案,如果本公司情况发生变化,联交所可能更改豁免条款。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