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ALB Group Co. Ltd.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31)于2024年6月28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于2024年6月28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日期为2024年6月7日的年度股东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建议决议案已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2024年6月7日的通函(「通函」)及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通告(「通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年度股东大会已于2024年6月28日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国常州市金 坛区江东大道1号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VIP1会议室举行。年度股东大会上,通告所载的所有建议决议案已按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静瑜女士主持。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772301858股(其中611668105股为H股及1160633753股为内资股),此为股东有权出席并可于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议案进行表决赞成、反对或弃权的股份总数。合共持有1349213857股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出席了股东周年大会,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6.13%。其中,内资股股东及其代理人合共持有1068650508股有表决权的内资股;及H股股东及其代理人合共持有 280563349股有表决权的H股。经董事会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得资料及所信,概无股东于年度股东大会考虑的事宜上拥有重大利益,并须于年度股东大会上放弃投票。概无股份赋予持有人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权利但须根据上市规则 第13.40条所载放弃投票赞成提呈的决议案。概无股东于通函中表示有意于年度股东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本公司香港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年度股东大会上担任点票及监票人。本公司的两名股东代表于年度股东大会上参与计票和监票。全体董事均已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于年度股东大会上建议之所有决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票数 普通决议案(占投票总数的概约百分比)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134921385700 案。(100%)(0%)(0%) 2.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134921385700 案。(100%)(0%)(0%) 3.关于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134921385700 的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与核数师报告。(100%)(0%)(0%) 4.关于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134573254334813140 (99.74%)(0.26%)(0%) 5.续聘本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1328927957020285900 案。(98.50%)(0%)(1.50%) 6. 续聘本公司2024年度H股审计机构的议 1328927957 0 20285900 案。(98.50%)(0%)(1.50%) 关于上述各项决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阅通函。 由于第1项至第6项决议案均获过半数票数赞成,故上述所有决议案均获股东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承董事会命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刘静瑜中国常州 2024年6月28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刘静瑜女士及戴颖先生;非执行董事周胜先生、张国庆先生及李云祥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光权先生、王苏生先生及陈泽桐先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