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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

2021-04-09 00:00:00

建议供股

本公司建议以供股方式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准,按每股供股股份0.33港元之认购价发行120,000,000股供股股份,筹集约39,600,000港元(扣除开支前)。

供股之所得款项净额(扣除有关供股的估计开支后)估计将为约36,300,000港元。本公司拟将供股之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i)约20,000,000港元用于悉数偿还若干银行融资;(ii)约12,700,000港元用于升级其设备及机器,以生产无汞、无镉及无铅一次性圆柱电池;及(iii)余额3,600,000港元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供股将仅供合资格股东认购。为符合供股之资格,股东必须于记录日期登记为本公司股东且不得为不合资格股东。如欲于记录日期登记为本公司股东,股东必须最迟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香港时间)之前,将任何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送抵过户登记处,以办理登记手续。

控股股东朱先生已以本公司为受益人发出不可撤回承诺,以认购或促使其受控法团认购GoldenVilla于供股项下暂定获配发之43,600,000股供股股份。

经考虑承诺股份后,供股将由包销商根据包销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悉数包销。包销协议之详情载于本公告下文「包销安排及承诺—包销协议」一段。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供股将不会导致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数目或市值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之十二个月期间内增加超过50%,故供股毋须根据上市规则第7.19A(1)条获股东批准。买卖股份及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风险警告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供股须待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以及包销商并无根据包销协议之条款终止包销协议后,方可作实。因此,供股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进行。

股东应注意,股份预期将由二零二一年五月五日(星期三)起按除权基准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二)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三)期间(包括首尾两日)买卖。

拟于供股之条件达成之日期前出售或购入股份及╱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将承担供股可能无法成为无条件及未必进行之风险。股东及公众人士于买卖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且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二)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三)期间(包括首尾两日)买卖任何未缴股款供股股份,将相应承担供股可能无法成为无条件及未必进行之风险。建议拟买卖股份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咨询彼等本身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