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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 - 收购雪松智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80%股权

2021-01-18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1年1月17日,买方(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卖方、担保人与目标公司订立收购协议,据此,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及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股权(相当于目标公司的80%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1,316,000,000元。

于交割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因此,目标集团的资产、负债及财务业绩将併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一项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25%但全部均低于100%,故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报告、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事项的进一步详情;(ii)本集团的财务资料;(iii)目标集团的财务资料;(iv)经扩大集团的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及(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预期将于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原因为将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将载入该通函的上述资料。

收购事项交割与否取决于收购协议的先决条件能否达成且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应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