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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建议修改A股发行方案及授权

2020-07-20 00:00:00

建议修改A股发行方案及授权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的通函及日期为2020年4月14日的表决结果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A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宜。本公司A股发行之申请仍在进行中,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拟对A股发行方案及授权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0年7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改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决议将该等议案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分别提呈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予以审议批准。 A股发行须待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作实。

股东批准及一般资料

本公司将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上述议案分别向股东、内资股股东及H股股东寻求批准。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告内具体的议案内容。本公司将适时向股东寄发通函,当中载有关于建议修改A股发行方案及授权的议案详情。

股东和潜在投资者须注意, A股发行须取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进行与否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必审慎行事。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及法规,对任何A股发行相关的重大更新和进展作出进一步公告。本公告的发佈仅为提供信息,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任何邀请或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