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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成员

2019-06-24 00:0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19年6月24日,沈如军先生(「沈先生」)获董事会提名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沈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日或沈先生取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之日(两者孰晚)起,至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时止,届时可以膺选连任。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待沈先生的董事任职生效后,沈先生将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和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沈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期间将同时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沈先生的简历如下:

沈如军先生,55岁,自2018年10月至今担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沈先生自1985年1月至1998年12月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398)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398)两地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江苏分行会计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彼自1998年12月至2003年11月担任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2003年11月至2008年7月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自2008年7月至2013年11月担任工商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自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担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自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328)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328)两地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副行长,自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担任交通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沈先生于2001年从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学院获博士学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沈先生已确认:(i)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也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没有任何关係;及(iii)未拥有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沈先生的委任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公司将会与沈先生订立服务合同。根据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董事报酬方案,鉴于沈先生自股东单位领取薪酬,沈先生将不就其履行董事职责从本公司领取董事袍金、津贴或会议费。沈先生参加本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董事职责相关所发生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以上议案详情的通函,连同股东大会的通告,将适时地向本公司股东寄发。

本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将适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