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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建议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2023-05-31 00:00:00

公告建议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建议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据此刘力先生已提出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其辞任将于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正式履职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刘力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刘力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与辞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债权人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本公司对刘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本公司良好的治理结构,周禹先生获董事会提名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届时可以膺选连任。 周禹先生的简历如下: 周禹先生,1981年2月出生,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系教授、博士生导师、MBA项目主任。周先生自2009年5月起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历任组织与人力资源系讲师、副教授等职务,并自2016年8月起获聘为首批教学杰出教授,期间曾自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兼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Wertheim研究员及美国经济研究局访问研究员。周先生目前亦担任中国人力资源理论与实践联盟秘书长、中国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会人力资源分会秘书长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先生于2003年7月自中国人民大学获得人力资源管理学士学位,于2005年7月自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硕士学位,于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受中国留学基金委资助于美国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并于2009年1月自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博士学位。 周禹先生确认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独立性标准。 周禹先生已确认:(i)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也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没有任何关系;(iii)未拥有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指的定义);(iv)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 第13.51(2)(h)至(v)条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周禹先生的委任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公司将会与其订立服务合同。周禹先生将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董事报酬方案收取董事袍金(即人民币60万元(含税)╱年,就其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每一委员职务,其袍金额外增加人民币2.5万元(含税)╱年,就其担任的每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职务,其袍金额外增加人民币5万元(含税)╱年)及会议费(人民币5000元(含税)╱人次),其参加本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董事职责相关所发生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关于选举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将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选举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议案详情的通函,连同股东大会的通告,将适时向本公司股东寄发。 2.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选举非执行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董事会同意在关于选举张薇女士及周禹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的前提下,对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构成同步作出如下调整: (1)选举张薇女士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同时张薇女士将不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调整后,张薇女士将担任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 (2) 选举周禹先生担任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成员及审计委员会成员; (3)选举陆正飞先生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 本次选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选举张薇 女士及周禹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如其在任期内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