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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100%股权

2023-05-31 00:00:00

于2023年5月31日(交易时段后),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卖方,与目标公司及买方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有条件出售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买方有条件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总代价为现金人民币800,022,227.32元。在完成交易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目标公司之财务业绩亦将不再併入本集团财务报表。

由于有关出售事项之一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25%但低于75%,故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因而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之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之规定。

出售事项须经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本公司将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以便股东考虑并酌情通过决议,批准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载有(其中包括)(i)出售事项详情;(ii)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ii)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的通函,预期将于2023年6月30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因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来确定其中的内容。

出售事项的完成取决于本公告中“股权转让协议-先决条件”一节所述的条件是否满足,因此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进行。提醒本公司的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应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