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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有关北京顺义建设项目的建造协议

2019-12-27 00:00:00

董事会宣佈,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北京致顺透过招标程序,就北京顺义建设项目甄选主要承建商,而中交一公局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评审后获选。于2019年12月27日,北京致顺与中交一公局订立建造协议,据此,北京致顺同意委聘中交一公局为主要承建商,以进行北京顺义建设项目的建造工程,代价为人民币254,616,414.82元。

于本公告日期,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持有624,851,793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28.78%,因此,根据上市规则,中交集团为本公司主要股东。故此,中交集团及其联繫人(包括中交集团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中交一公局)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建造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有关建造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而全部低于5%,故该等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