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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与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于福州开发物业

2019-04-30 00:00:00

兹提述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与中交海西投资及福州地铁于福州开发物业,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3月18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该等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出售其于福州绿榕投资的部分股权,故福州绿榕投资不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因此,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不再为本集团的交易,故此,本公司将不会就框架协议寄发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