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联合公告—关于中集安瑞环科A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1-12-31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及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中集安瑞科」)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中集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及2021年5月21日之公告,以及中集安瑞科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3日及2021年5月21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集安瑞环科」)A股发行及相关事项。

中集安瑞科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环科已就其A股发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包括《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A股招股书」)在内的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A股招股书已刊载于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http://listing.szse.cn/disclosure/ipo/index.html)。

鉴于中集安瑞环科A股发行仍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作实,其可能实行亦可能不实行,故中集及中集安瑞科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中集或中集安瑞科证券时务必审慎行事。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将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及法规,对任何A股发行相关的重大更新和进展适时作进一步公告。本联合公告的发佈仅为提供资讯,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中集及中集安瑞科证券的任何邀请或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