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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1) 销售总协议(2019)及(2) 采购总协议(2019) 项下现有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

2021-11-04 00:00:00

修订年度上限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条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本公司与中集就销售交易订立的销售总协议(2019),年期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年;及(ii)本公司与中集就采购交易订立的采购总协议(2019),年期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年。

由于本公司于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有关(i)销售总协议(2019)项下之销售交易及(ii)采购总协议(2019)项下之采购交易之实际交易金额超出本公司于2019年釐定各现有年度上限时之估算,并预期(i)销售总协议(2019)项下之销售交易及(ii)采购总协议(2019)项下之采购交易之交易金额将超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各自之现有年度上限。因此,本公司已于2021年11月4日决定将(i)现有销售年度上限修订为经修订销售年度上限;及(ii)现有采购年度上限修订为经修订采购年度上限,而销售总协议(2019)及采购总协议(2019)项下的所有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

上市规则之影响

由于中集间接持有约67.63%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根据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销售总协议(2019)项下拟进行之销售交易及采购总协议(2019)项下拟进行之采购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鉴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有关(i)经修订销售年度上限;及(ii)经修订采购年度上限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均低于5%,故销售交易及采购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