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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1)转让地块;(2)收购目标资产

2021-05-27 00:00:00

(1)转让地块

于2021年5月27日,本公司附属公司中集安瑞环科与中集特箱订立土地转让协议,据此,中集安瑞环科同意分别以代价约人民币39,000元及约人民币5,024,000元向中集特箱收购地块A及地块B的土地使用权。同时,中集安瑞环科同意以代价约人民币5,261,000元向中集特箱出售地块C的土地使用权。

(2)收购目标资产

于同日,中集安瑞环科与中集特箱订立资产转让协议,据此,中集安瑞环科同意以代价约人民币31,082,000元向中集特箱收购目标资产。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中集间接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本之67.92%,因而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由于中集特箱为中集的附属公司及联繫人,故此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所指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转让协议乃于相同时间与相同关连人士订立,故转让协议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须合併计算。

由于转让协议的一项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经合併计算时超过0.1%但少于5%,故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其中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