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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建议派发现金股息

2021-10-12 00:00:00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召开之董事会会议上,经考虑本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建议二零二一年半年度(即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登记的总股本1,416,236,912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现金股息」),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637,306,61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倘在实施上述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派发现金股息须待股东于本公司预计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内召开的二零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作实,并预期于取得上述股东批准后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完成。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佈,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及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二零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佈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现金股息的预期支付日期及合资格获派发现金股息的股权登记日将由董事会釐定,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如适用)及╱或有关二零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函及股东大会通知,并披露有关建议派发现金股息之时间及安排的进一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