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公布,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普通决议案已以按股数投票方式正式通过。
谨此提述大成糖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刊发的通函(「该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39(5) 条,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以下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已在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以按股数投票方式正式通过:
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 省览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
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1,044,609,310 股 (100%) 0 股 (0%)
2. (a) 重选孔展鹏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1,044,609,310 股 (100%) 0 股 (0%)
(b) 重选何力骥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1,044,609,310 股 (100%) 0 股 (0%)
(c)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1,044,609,310 股 (100%) 0 股 (0%)
3. 续聘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
定其酬金 1,044,609,310 股 (100%) 0 股 (0%)
4.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
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公司股份 1,044,607,310 股 (99.9998%) 2,000 股 (0.0002%)
5.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买本公司股
份 1,044,609,310 股 (100%) 0 股 (0%)
6. 根据第4 项决议案授予董事的授权以增加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数目 1,044,607,310 股 (99.9998%) 2,000 股 (0.0002%)
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总额为152,758,600 港元(分为1,527,586,000 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 港元的普通股(「股份」)),即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票赞成或反对的股份总数,且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放弃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概无股东根据上市规则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於股东周年大会上点票的监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