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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0 条之持续关连交易

2022-09-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0条作出。

本公司近日获悉,转让相关奇文实体的合伙权益及变更各奇文实体的普通合伙人或共同普通合伙人(视乎情况而定)已完成。因此,北京金山奇文成为奇文实体的普通合伙人。北京金山奇文由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股东雷军先生全资拥有。于本公告日期,奇文实体持有本公司附属公司金山办公合共约11.33%股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6条,金山办公集团成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0(1)条,本公司须就该等交易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年度审阅及披露规定(包括刊发公告及年度申报)。倘重续规管该等交易的协议或修订其条款,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所有适用申报、公告及(倘适用)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