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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 须予披露交易

2020-07-17 00:00:00

兹提述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内容有关收购事项之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刊发本公告旨在提供有关卖方、担保方甲及彼等之最终实益拥有人之身份及背景之补充资料,并声明该公告中若干无意笔误。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卖方为通威实业(西藏)有限公司,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卖方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通威」)之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其中包括)农产品、饲料、化工产品及电子产品销售以及物业投资。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卖方之担保人为担保方甲,即通威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担保方甲持有通威约46.61%之股本,并被视为通威之单一最大股东。担保方甲则由刘汉元先生及管亚梅女士分别拥有80%及20%之权益,彼等均为个人投资者及独立第三方。担保方甲主要从事饲料、光伏产品和设备制造及物业开发和管理。

通威为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438)。其主要从事(其中包括)水产饲料、畜禽饲料及光伏产品和设备之制造和销售。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通威为一名独立第三方。

董事会亦谨此声明该公告中若干无意笔误,于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将由买方及卖方分别拥有98%及2%,且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非该公告第一页及第三页所述「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公告内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