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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更换核数师

2020-05-07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作出。

董事会宣佈,由于本公司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未能就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审核费用达成共识,罗兵咸永道将于本公司的应届股东週年大会(「二零一九年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于其现有任期届满后退任本公司核数师,并将不会接受续聘。根据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推荐建议,董事会已议决建议委聘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致同」)为罗兵咸永道退任后本公司的新任核数师,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批准,自二零一九年股东週年大会结束起生效,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召开二零一九年股东週年大会的通告连同载有(其中包括)建议更换核数师相关资料的本公司通函将于适当时间寄发予股东。

罗兵咸永道已书面确认,概无与其退任相关的情况须提请股东及本公司债权人垂注。

董事会亦确认,概无有关建议更换核数师的情况须提请股东及本公司债权人垂注。

董事会相信,更换核数师将不会对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审核产生任何影响。

董事会谨此对罗兵咸永道于过去数年对本公司提供的专业及优质服务致以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