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须予披露交易有关两艘船舶的出售及售后租回

2021-05-20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1年5月20日,(i)本公司的全资特殊目的公司Fortune Haumea及Fortune Poseidon与买方就出售事项订立协议备忘录;及(ii)本公司的全资特殊目的公司Fortune MC Hercules及Fortune MC Titan与承租人订立后续协议备忘录及光船租赁协议,据此,Fortune MC Hercules及Fortune MC Titan已同意(a)以代价向承租人购买船舶;及(b)以承租人应付的估计租金总额约150,332,000美元(包括估计租赁利息约19,991,000美元)将船舶回租予承租人。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由于协议备忘录、后续协议备忘录及光船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故协议备忘录、后续协议备忘录及光船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通告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