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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1) 董事变动及(2) 审核委员会成员变动

2019-07-24 00:00:00

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辞任

弘和仁爱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各自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魏凯先生(「魏先生」)因其他工作需要已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职务,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魏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的事项须促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委任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李蓬先生(「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董事会已委任李先生为审核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李先生的履历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披露的其他资料载列如下:

李先生,48岁,于2015年7月获委任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股份代号:3396)(「联想控股」)高级副总裁及执委会成员。李先生于2003年加入联想控股,历任企划办副主任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及财务资产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副总裁及高级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加入联想控股前,李先生于1994年至1999年在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Sinotrans Corporation)担任财务经理。他也于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在美国Teradyne Connection Systems担任高级金融分析师。李先生现任联想控股高级副总裁及执委会成员,以及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300773)董事。

李先生于1994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的国际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并于2001年获得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李先生已就其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李先生将仅任职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首个股东大会时止,届时将合资格于该股东大会上被重选,而其后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李先生将不会从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袍金。

于本公告之日,李先生(i)概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ii)概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中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iii)概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或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各自根据上市规则定义)有任何关係。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李先生的其他信息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对委任李先生表示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