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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於2017年10月10日举行之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17-10-10 20:19:0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欣然宣布本行於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时正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四楼会议室举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兹提述本行日期为2017年8月21日的通函(「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临时股东大会日期,本行已发行及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份总数为4,058,712,749股,包括2,295,677,769股内资股及1,763,034,980股H股。据本行所知,由於本行个别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因此根据公司章程,须对其在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受限制的股份数目合计为379,528,879股内资股。除此之外,本行概无限制任何其他股东於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所提呈的决议案进行投票的情况。据此,於临时股东大会日期,股份总数合共3,679,183,870股,包括1,916,148,890股内资股及1,763,034,980股H股,赋予股东权利就所提呈的决议案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

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仅投票反对所提呈的决议案。概无人士於通函中表明其拟投票反对所提呈的决议案或其将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放弃投票。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合共持有3,105,732,143股有表决权股份,占截至临时股东大会日期止本行全部已发行股份约76.52%。举行临时股东大会符合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长郭少泉先生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本行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本行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2名股东代表及1名监事代表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担任投票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及占投票总数百分比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於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议案 3,105,732,143 0 0

100% 0% 0%

2. 关於修订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3,105,589,342 142,801 0

规则的议案 99.995402% 0.004598% 0%

特别决议案 票数及占投票总数百分比

赞成 反对 弃权

3. 关於修订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105,589,342 142,801 0

99.995402% 0.004598% 0%

由於赞成第1-2项各项决议案的票数超过投票数的半数,故上述普通决议案於临时股东大会上获正式通过;由於赞成第3项决议案的票数超过投票数的三分之二,故上述特别决议案於临时股东大会上获正式通过。

除上述决议案外,本行并未收到任何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或以上的股东提出的任何议案。

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须待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向有关部门报备方可执行。必要时,本行将就以上事项的最新进展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