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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7-18 00:00:00

本公告由正大企业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和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初步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将录得之未经审核股东应占综合溢利约为1,100万美元,而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所录得的约为1,400万美元。

综合溢利下跌主要由于合营企业-易初明通投资有限公司(「易初明通」)业务表现较差导致易初明通应占溢利下跌。

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乃以现时本公司可得之资料为依据,本公司仍在准备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未经审核的综合业绩。本公司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公佈本集团之中期业绩。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