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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监事辞任

2021-04-01 00:00:00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于2021年4月1日,陈蓉女士由于彼之其他事务,导致未能抽空管理本公司监事职务,故已辞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自2021年6月11日起生效。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监事会至少须有五名监事,其中包括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倘监事于任期内辞职,致使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原监事应在新当选的监事任职之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其监事职务。鉴于陈蓉女士为本公司仅有的一名股东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其辞任将自2021年6月11日于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重新选举委任新股东代表监事起生效。

本公司将于有关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上供本公司股东审议的通函内提供替代陈蓉女士担任监事会新股东代表监事侯选人的进一步详情。

陈蓉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的任何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向陈蓉女士就其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诚挚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