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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建筑集团於2017年9月7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17-09-07 16:31:00

三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布於2017年9月7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本公司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载列於2017年7月5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所有提呈之普通决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 考虑及省览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

合财务报表及本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独立核数

师报告书。 1,200,508,815(100.000%) 0(0.000%)

2 宣派末期股息。 1,200,508,815(100.000%) 0(0.000%)

3(a) 重选刘振明先生为执行董事; 1,200,412,815(99.992%) 96,000(0.008%)

3(b) 重选王世全教授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200,396,815(99.991%) 112,000(0.009%)

3(c) 重选叶天赐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1,200,396,815(99.991%) 112,000(0.009%)

3(d) 授权董事会厘定彼等之酬金。 1,200,508,815(100.000%) 0(0.000%)

4.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

权董事会厘定彼等的酬金。 1,200,508,815(100.000%) 0(0.000%)

5.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

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20%之额外股份。 1,200,484,815(99.998%) 24,000(0.002%)

6.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之股份,而购

回股份之数额不得超过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

总面额之10%。 1,200,500,815(99.999%) 8,000(0.001%)

7. 扩大授予董事会以发行及配发本公司额外股份

之一般授权以包括所购回股份之数目。 1,200,484,815(99.998%) 24,000(0.002%)

附注:

(1) 於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80,000,000股,此乃赋予持有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在大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有决议案的股份总数。

(2) 概无任何股份给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

(3) 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概无任何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就普通决议案放弃表决权。

(4) 於载有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通函中,概无任何人士表示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普通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表决权。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监票人,负责点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