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辞任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

2019-05-15 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辞任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陈正先生(「陈正先生」)由于年龄已高,已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自2019年5月15日(「生效日」)起生效。

陈正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真诚对陈正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最崇高之敬意。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第3.10A条,发行人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该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上市发行人之审核委员会须仅由非执行董事组成,最少三名成员,其中最少一名成员为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陈正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于生效日之董事会成员人数为16名,包括七(7)名执行董事、四(4)名非执行董事及五名(5)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将减少至少于上市规则第 3.10A条规定之最少成员人数。薪酬委员会主席职位空缺,审核委员会成员人数减至两名,少于上市规则第3.21条规定之最少人数。

为了遵守上市规则第3.10A及3.21条之规定,本公司正尽快努力物色到合适人选以填补上述空缺,并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