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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出售标的资产

2022-05-06 00:00:00

出售事项

董事会宣佈,于2022年5月6日,济南商用车(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山东汽车订立资产转让协议,据此,济南商用车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山东汽车已(有条件)同意收购标的资产(包括在建的汽车涂装生产线及相关资产及合约),代价为人民币37,974,283元(相当于约44,937,000港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重汽持有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而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约51%的已发行股本。由于山东重工集团为中国重汽65%权益的持有人,故其为中国重汽的控股公司及本公司的一位关连人士。山东重工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山东汽车,为山东重工集团的一名联繫人且亦为本公司的一名关连人士。因此,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在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一项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为确定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出售事项的相关数据与权益出售中的数据一併合计。由于根据上市规则计算的出售事项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当与权益出售的相关数据一併合计时)超过0.1%但全部该等比率少于5%,因此,出售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出售事项须取决于多项先决条件,因此不一定会完成。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